以下情形通常宜走马德里途径:申请方案一次性覆盖多个成员法域、商标显著性较强且不易被驳回、基础注册状态稳定。其优势在于一份申请、一种申请语言、一次缴费,续展及后续变更均可集中办理备案。
以下情形通常宜走单一国家申请:目标法域中包含非马德里成员、商标预计会引发异议或驳回、或基础注册本身存在不稳定因素。国际注册自注册日起五年内依附于基础商标;基础商标在此期间被撤销或限缩的,该国际注册在所有指定法域的保护随之失效,即所谓「中心打击」。权利人虽可将受影响的指定转为保留原日期的国家申请,但需在各地重新办理,成本相当可观。
就亚洲而言,香港、澳门、台湾目前均须单独提交本地申请。区域内另有若干法域或不在马德里体系内,或在使用证明与审查方面另有本地要求,单一国家申请更为稳妥。
实践中,多数亚洲布局最终都是两种途径的组合;这一划分宜在首件申请提交之前确定,而不是在收到驳回之后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