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作品在中国如何受到保护?

受保护,且无需在中国登记。

中国是《伯尔尼公约》成员国,依据国民待遇原则,公约其他成员国国民的作品以及首次在成员国出版的作品,在中国自动受《著作权法》保护,保护水平与中国作品相同;《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对外国作品的保护另有若干具体安排。

实务要点有三:

一是虽不要求登记,但维权时仍须证明权属,境外主体的权属文件(转让协议、雇佣关系证明、原始创作记录)通常需要办理公证与认证(具体要求按国别及是否适用取消认证的公约区分);

二是作品名称与作者名的中英文对应关系应提前固定,避免因译名不一致产生同一性争议;三是若拟在中国长期运营,仍建议就核心作品办理登记,以降低维权与平台投诉的举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