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开展商业特许经营(加盟)有哪些强制性要求?

三项核心义务。

特许人主体资格——特许人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且应当拥有至少两个直营店并经营一年以上,通称两店一年。

备案——特许人应当在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后的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此后信息变更也需变更备案。

信息披露——特许人应当在订立合同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规定范围的信息并提供合同文本。此外,特许经营合同应当约定被特许人在一定期限内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实务风险:未备案、未如实披露、不满足两店一年,均可能导致行政责任,并成为被特许人主张解除合同或索赔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