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该报告不具有终局法律效力,但在实践中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尤其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诉讼中止判断——被诉侵权人提起无效时,法院是否中止侵权诉讼,评价报告的结论是重要参考。
第二,平台投诉、行政裁决、民事诉讼、海关备案等均需要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以证明涉案专利具备一定稳定性。
第三,维权前的自我评估——报告若指出存在现有设计,可避免在稳定性不足的权利基础上启动维权并招致反诉。
因此建议权利人在启动维权行动前尽早申请专利权评价报告,以提前评估该专利的稳定性,并为后续维权行动准备充足的权利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