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中国权利人的侵权警告函或律师函,应当如何应对?

第一步不是回复,而是核实对方权利的状态与稳定性。

实践中相当比例的警告函所依据的权利存在瑕疵:商标可能处于异议、无效或撤三程序中,或已因连续三年不使用面临撤销;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专利未经创造性实质审查,稳定性通常低于发明专利。

建议四步处置:第一,核查权利的法律状态——权利人是否适格、是否仍在有效期内、年费与续展是否正常。第二,做初步侵权比对,同时检索是否存在无效理由或不侵权抗辩空间(现有技术、在先使用、权利用尽、合理使用等)。第三,评估商业时点——即将到来的展会、电商大促或上市节点,往往正是对方选择此时施压的原因。第四,确定回复策略——不侵权抗辩、协商许可、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或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特别提示:在权利状态未核实前贸然停产、下架或作出书面认可,可能在后续程序中被作为不利事实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