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保护产品、方法或其改进的技术方案,需经实质审查,保护期二十年。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不经创造性实质审查,保护期十年。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产品的整体或局部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保护期十五年(适用于 2021年6月1日之后提出的申请)。
三者保护期均自申请日起算。选择逻辑:方法类、材料配方类、软件与算法类发明只能走发明专利;结构类产品改进可选择同日提交发明与实用新型的申请策略,以兼顾授权速度与权利稳定性,实用新型授权速度快会先得到授权,等发明授权时择一保留;产品外观则应考虑外观设计与立体商标、著作权的组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