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

在巴勒斯坦地区,加沙和约旦河西岸有不同的商标法律适用。为了在这两个地区注册商标,需要提交单独的申请。
约旦商标法第33号法案于1952年是约旦河西岸地区申请商标的法律依据。商标保护通过注册获得,也可以通过足够的公众认可部分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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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可注册为商标

约旦河西岸商标法第33号法案第7条规定:“可注册的商标必须由具有显著性的字符、图案、标记或这些事物的组合组成。”
可注册为商标的内容包括所有具有显著性并且可图形化表达的标志,如单词、名称、首字母缩写、字母、数字、装置、颜色的组合或色调、三维形式、商品或其包装的三维形式以及上述标志的任何组合。
可注册的商标类型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商号。

注册程序

  • 申请提交至商标局
  • 每个类别需提交单独的申请
  • 外国申请人需要本地代理
  • 在提交时需要由巴勒斯坦领事馆公证及认证的授权书(PoA)
  • 自2023年1月1日起,任何新的授权书都会撤销所有先前的授权,只有一个本地代理负责同一所有者名下的所有商标。然而,每个商标可以执行单独的授权,而不改变其他商标的记录代理
  • 外国申请人无需其本国注册
  • 申请过程包括形式审查、显著性审查和对在先商标的检索。在审查中被认为不具备显著性的标志如果通过使用获得了显著性,则可以注册
  • 从首次提交到注册或首次官方审查意见的处理时间约为12至16个月
  • 审查成功后,商标申请将在官方公报中发布。如果没有提出异议,注册将在3个月后进行

异议期

异议期为商标在公报中发布之日起3个月。商标申请的异议应在公告日期之后3个月内向注册处提起。如果任何一方对注册处的决定提出异议,此案将提交给高级法院审理。

商标有效期

商标注册有效期为7年。
可以每14年续展一次。

商标申请费

商标申请的官方费用为每个类别80约旦第纳尔。
注册的官方费用为50约旦第纳尔,公告费为20约旦第纳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