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丹

不丹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01年7月13日颁布的《不丹王国工业产权法》。不丹知识产权注册处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英语。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是强制性的。不丹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不丹是《巴黎公约》、《WIPO 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是《马德里协定》、《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商标注册可通过"单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

我们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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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

不丹采用尼斯分类商品和服务描述,接受一标多类申请。不丹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图形、颜色、字母、数字等。

商标注册流程

申请注册不丹商标的主要流程为:申请一受理一审查一公告一核准一发证。申请递交后1~2 周受理。

  • 审查员将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 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款和是否与在先商标形成冲突的审查。
  • 审查不能通过的将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在驳回通知书载明的时限内予以答复,实质审查通过的则会被安排公告。

自公告曰起3个月为异议期,任何利益相关人或在先权利人均可提出异议。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可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顺利的情况下,不丹商标注册目前需要1年左右;如中途遇到异议或驳回,时间将会大大延长。

商标维护

不丹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请曰起算;到期曰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续展有效期10 年。

商标注册后连续3年未在当国实际使用的,任何人可申请撤销,不可抗力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