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商标制度以《商标法》(第268章)为核心,并遵循《巴黎公约》《TRIPS协定》《尼斯协定》等国际条约。2020年6月12日,该国通过《商标法(修正案)》,将《2015年欧盟商标指令》转化为国内法,旨在适应现代化商业需求。
可注册要素
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形状、声音、动态商标等非传统类型。
分类标准
采用《尼斯分类》体系,需明确指定商品或服务类别(共45类)。
申请材料
非塞浦路斯居民需通过当地执业律师提交申请,需提供TM2表格及委托书。
商标查询
通过塞浦路斯知识产权局(CIPR)数据库核查在先冲突商标。
提交申请
通过CIPR在线系统提交,缴纳费用(基础费约850欧元/类)。
审查阶段
形式审查(1-2周):检查文件完整性及格式。
实质审查(3-6个月):评估显著性、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等。
公告与异议
审查通过后公告3个月,第三方可提出异议;若异议成立需协商或修改商标。
核准注册
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颁发注册证书(约1-2个月),有效期自申请日起10年。
使用义务
注册后连续5年未在塞浦路斯真实使用,可能被撤销。需保留使用证据(如销售记录、广告材料)。
续展程序
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宽展期6个月,每次续展费用约850欧元/类。
变更与转让
需向CIPR提交变更或转让申请,并缴纳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