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阿拉伯

沙特阿拉伯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02 年修订的《商标法》。沙特阿拉伯商标局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阿拉伯语。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沙特阿拉伯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兼顾使用在先原则。自2016年9月27日起,沙特阿拉伯现行商标法规将基于《“GCC”商标法》。沙特阿拉伯是《WIPO公约》《TRIPS 协定》和《巴黎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暂未加人马德里体系,故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国注册”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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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沙特商标注册采用尼斯分类,含酒精商品、猪肉制品和圣诞相关商品不能注册。 沙特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包括:文字、图形、三维标志等。

公约优先权

沙特阿拉伯是《巴黎公约》等相关国际条约的成员国。若申请人已在其他《巴黎公约》成员国提交商标申请,可在6个月内向沙特阿拉伯提出相同商标的申请,并享有优先权,即申请日期将以首次申请的日期为准。

审查程序

提交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核准-发证 

异议

沙特阿拉伯商标异议期为60天,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顺利的情况下沙特阿拉伯商标注册需要 8个月左右。如不顺利,中途遇到异议或驳回,时间将会有所延长。

期限与续展

  • 沙特阿拉伯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沙特历法,实际为9年8个月)
  • 续展起始日期:商标续展可以在期满日前12个月内进行续展
  • 宽限期:6个月(沙特历法)
  • 续展有效期:10年
  • 商标一旦过期则无法恢复,只能重新提交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