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旦法律依据是1999年修订的商标法,应与1952年颁布的原始法第33号一同阅读,视为一体。约旦商标法的最新修订日期为2008年。商标保护通过注册获得。在争议案件下,权利适用于首次使用而不是首次注册。
可作为商标注册的是所有具有显著性且能够图形化表现的标志,例如单词、名称、首字母缩写、字母、数字、设备、徽章、颜色的组合或阴影,以及上述标志的任何组合。
可注册的商标类型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号和企业名称。
异议期为商标申请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外国异议方需要通过当地代理机构。对商标注册的异议应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由律师向注册处提出。
如果在注册处未能解决异议案,或者任何一方对注册处的决定提起上诉,则该异议案件将提交给行政法院和高级行政法院。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将颁发相关的注册证书。
商标注册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期起有效期为10年。注册可每10年续展一次。
提交商标申请的官方费用为每个类别100约旦第纳尔,每增加一个类别100约旦第纳尔。公告费为50约旦第纳尔,官方注册费为300约旦第纳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