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塞拜疆

阿塞拜疆的商标注册和保护主要受以下法律文件管辖:《阿塞拜疆共和国商标、服务商标和原产地名称法》以及《阿塞拜疆共和国民法典》。此外,阿塞拜疆是《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和《尼斯分类协定》的成员国。阿塞拜疆商标法规定,连续五年未使用的注册商标可能会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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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阿塞拜疆遵循《尼斯协定》规定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11版)。

公约优先权

阿塞拜疆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优先权可在申请日起六个月内在任何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

审查程序

申请程序完成后,将在3-4个月内收到正式的申请受理通知。商标注册后,需进行约8-9个月的实质审查。如商标符合可保护性要求,则将发出授权决定。缴纳注册费后,注册证书将于3-4个月内颁发。商标注册流程耗时14至18个月。

异议

无异议程序

期限与续展

商标注册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可续展,每次续展期限均为10年。续展申请可在到期前1年内提交。商标法规定,商标续展宽展期限为6个月,逾期将收取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