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

蒙古商标制度的法律基础是《商标法》(Trademark Law),该法规定了商标注册、保护、续展、异议等相关内容。最新版本的《商标法》于2010年修订并生效。主管机构为蒙古知识产权局(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Mongolia, IPOM),负责处理商标申请、审查、注册、续展、异议和撤销等事务。此外,蒙古知识产权局还提供商标查询服务,并管理商标数据库。

我们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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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国是《商标法新加坡条约》《尼斯协定》《内罗毕条约》《巴黎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也是《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蒙古国商标注册可通过“单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

商标保护原则

注册原则

蒙古商标保护以注册为基础,只有经过蒙古知识产权局注册的商标才能获得法律保护。未注册的商标通常不享有法律保护,除非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申请在先原则

蒙古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即商标权归属于最早提交注册申请的申请人。这一原则有助于避免商标权利冲突。

商标类别与保护范围

蒙古国采用尼斯分类第11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接受一表多类申请。蒙古国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名称、图形、三维标识、颜色组合等。

申请商标注册所需资料及文件

若申请人不在蒙古国居住,须委托本国专门的代理人办理。申请商标注册需向蒙古知识产权局提交以下文件:

  • 申请表: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国籍或公司名称、注册地址;
  • 商标图样:清晰的商标设计文件;
  • 商品或服务类别:根据尼斯分类选择适当的类别;
  • 优先权声明:如申请人基于《巴黎公约》享有优先权,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 代理委托书:若由代理机构提交申请
  • 费用支付证明:缴纳申请费用的凭证。

商标申请流程及所需时间

蒙古商标注册流程如下:

注册流程: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

  • 申请:向蒙古国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
  • 审查: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 核准发证:审查通过后,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
  • 公告:下证后,安排注册公告,公告日起12个月为异议期。

整个商标注册流程通常需要12-18个月完成,具体时间可能因审查复杂性或异议情况而有所延长。

商标保护期限与续展

蒙古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为10年,期满后可申请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为10年。续展申请可在商标到期前提交,宽展期为到期后6个月。若宽展期结束后仍未续展,商标将失效。

不使用撤销制度

跟大多数国家不同,蒙古国并未对商标注册成功后的实际使用作出要求,所以,蒙古国不能以“不使用”为由提出撤销,如果遭到侵权,可以通过“恶意抢注”或者《巴黎公约》第6条关于驰名商标的规定提出撤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