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

伊朗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 2008 年施行的《专利、工业设计、商标注册法》。伊朗商标局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波斯语。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伊朗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但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以“在先使用”主张商标权。伊朗是《WIPO公约》和《巴黎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已加人《马德里议定书》,故商标注册可通过“单国注册”方式办理,也能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方式办理。

我们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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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采用国际通用的尼斯分类,将商品和服务分为45个类别,全面涵盖各类商业活动领域,方便商标的管理与检索。不过伊朗商标局也有本地预先定义的商品和服务清单,可能与尼斯分类不完全一致,申请人需按伊朗商标局遵循的清单选择。此外,伊朗实行多类别商标申请制度,申请人可在多个类别注册同一商标,且每增加一个类别会有官方费用折扣 。

公约优先权

伊朗是《巴黎公约》《马德里议定书》等相关国际条约的成员国。申请人若已在其他《巴黎公约》成员国提交商标申请,可在6个月内向伊朗提出相同商标的申请,并享有优先权,即以首次申请的日期作为在伊朗申请的优先日期。

审查程序

提交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核准-发证 

异议

伊朗商标异议期为30天,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顺利的情况下伊朗商标注册需要 10个月左右。如不顺利,中途遇到异议或驳回,时间将会有所延长

期限与续展

  • 续展有效期:10年
  • 续展起始日期:商标续展可以在期满日前6个月内进行续展
  • 宽限期:6个月
  • 过期后是否可以恢复
  • 商标一旦过期则无法恢复,只能重新提交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