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良
顾问 律师

徐晓良是铸成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建设工程施工、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专业负责人。徐晓良曾任大型央企总法律顾问十余年、同时是高级经济师,有着丰富的公司法律事务和风险防控管理经验。曾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全国优秀法律顾问,法制日报社评选的全国十佳总法律顾问称号。

徐晓良高级顾问自1997年起以执业律师的身份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专业。在二十多年的执业生涯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领域具有很深的造诣。徐晓良高级顾问业务领域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房地产,商事仲裁、公司法律事务、诉讼与争议解决、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多个领域,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一站式的法律服务。

+86 10 88369999
诉讼与争议解决 | 商事法律与知识产权运营
北京

执业年限

1997年至今

从业经历

北京市铸成律师事务所   高级顾问
北京市汇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  调解员
担任某劳动仲裁院兼职仲裁员
中国建筑业协会调解中心   副秘书长 调解员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注册调解员
沈阳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中国政法大学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中心   研究员

典型案例

  1. 某建筑工程公司(央企)与某房地产开发置业公司(央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争议标的3.4亿元(本请求1.6亿元,反请求1.8亿元),代理建筑工程公司提起反请求,精心组织策划、证据资料确凿扎实,论证有理有据,观点清晰明确,仲裁机构采纳了我方代理意见,驳回某房地产置业公司1.6亿元的请求,支持建筑工程公司3400万元的反请求。
  2. 董某某等15人与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某企业管理咨询公司之间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成功说服双方当事人,化解了矛盾,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支付了相关款项,双方确认了劳动关系。
  3. 某建筑施工企业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请求对涉案工程折价、拍卖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权和支付工程款2.2亿元及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双方当事人经过多轮的庭审较量、论证、辩论,最后仲裁委员会采纳我方观点,裁决某建筑施工企业享有涉案工程折价、拍卖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权,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工程款2.21亿元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止),某建筑施工企业最终回款3.16亿元。
  4. 高某某等7人与某食品有限公司之间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支付加班工资等劳动争议案,论证什么情况下属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汽车国三标准排放禁止进入六环路以内不能构成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等,最后获得支持,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和加班工资。
  5.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雷某(副总经理)与某科技公司之间确认劳动关系、给付经济补偿等劳动争议案,争议焦点为混合用工劳动关系的确认,以及公司设立之前聘用人员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支持劳动者的仲裁请求,裁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6. 某建筑集团公司与某银行某市支行5000万元存单飞单案,代理某建筑集团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支付存款5000万元及利息。精心策划的基础上,从5000万元存款被诈骗入手,组织证据资料和详细论证银行在多次支付款项时存在的审查过错,从而造成存款被骗,骗取的是银行款项不是企业的存款,最后法院采纳了我方代理意见,判决银行支付某建筑集团公司存款和利息。

获得荣誉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
  • 全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全国优秀法律顾问
  • 法制日报社评选                    全国十佳总法律顾问

发表文章

  • 《施工企业管理》项目法律合规风险管控的精细化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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