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PPH双边试点满月:中国企业专利出海欧洲的提速路径

铸成
视角

09月15
2026

2026年8月1日,欧洲专利局(EPO)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正式启动双边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为两局之间的专利申请人提供了一条无固定期限、不受五局(IP5)多边框架续签周期约束的专属加速通道。这一安排生效至今刚满一个月,正是结合最新数据重新审视其现实意义的适当时机。

欧洲专利局同期发布的《2025年度技术仪表盘》显示,中国2025年在EPO的专利申请量首次跃居全球第三,达22,031件,占全部申请量的10.9%,同比增长9.7%,是所有主要申请来源国中增速最快的一个,而同期EPO整体申请量的增幅仅为1.4%。华为以4,744件申请位列全球申请人第二,宁德时代以1,305件进入前十,这是中国企业历史上首次有两家同时跻身全球Top 10。数字通信、电气机械与能源(电池相关申请增长25.7%)、计算机技术(中国贡献了全球AI专利申请的12%)是拉动增长的主要领域。

中国申请人赴欧申请专利的规模持续扩大,恰与这条专属加速通道的落地形成呼应,这也是本次新协议值得关注的现实背景。

一、出海欧洲:借力PPH提速的路径与要点

长期以来,中国申请人在欧洲加速专利审查时,采用的主要途径其实并非PPH,而是欧洲专利局自身的加速审查项目PACE。PPH要求申请人已持有参与局认定的可授权权利要求,且欧洲申请的权利要求范围需与之相同或更窄;相比之下,PACE并不要求申请人预先具备这一条件,流程更为简便,申请安排也无需对外公开。正因如此,以往多数申请人(包括中国申请人)更倾向于选择PACE。这也可以从数据上得到印证:根据日本特许厅(JPO)此前公布的统计口径,2020年EPO基于CNIPA审查结果收到的PPH请求仅132件,远低于CNIPA基于EPO审查结果收到的1,069件——这一差距,更多反映的是两种加速工具在适用条件与保密性上的差异,而非中国申请人对PPH机制不够熟悉。

不过,对于权利要求已经跨法域趋同、本就打算采取全球协调布局策略的申请人来说,PPH一直是一条值得考虑的路径:拿国内已确认可授权的权利要求,去欧洲争取更快的审查结果。值得一提的是,2026年2月起,EPO已经调整了PACE项目的适用范围,检索阶段不再能够通过PACE申请加速,PACE此后只能用于实审阶段,这意味着,即便是历来更依赖PACE的申请人,也不妨重新梳理一下自己在欧洲的加速审查工具。恰在此时,中欧之间的PPH通道也从此前依托IP5多边框架的安排,升级为无固定期限的专属双边试点,操作更简单、也更稳定——这正是把PPH重新纳入出海欧洲整体规划的好时机。

具体条件并不复杂:欧洲申请与国内申请须共享相同的最早优先权(即两者同属一个申请家族,通常是欧洲申请在优先权期限内主张了国内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国内申请须至少有一项权利要求经CNIPA审查认定为可授权;欧洲申请的权利要求(无论是原始提交的还是后续修改的)需与国内对应的可授权权利要求范围相同、相近或更窄;且欧洲的实质审查阶段尚未启动。

对于同时规划英国市场的申请人,UKIPO与CNIPA之间的双边PPH试点运行时间更久;不过如果作为基础的国内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就没法通过这条渠道申请PPH。

当然,欧洲也并非中国企业出海布局的唯一一站。美国、日本、东南亚等同样是许多申请人正在同步考虑的目标市场,不同法域的加速审查机制、申请条件也各不相同。这也意味着,中国企业的专利出海布局,值得被更系统、更前置地对待,而不是等到真正要递交某个国家的申请时才临时应对。

二、反向视角:借道PPH进入中国的实际成效

这一问题同样是欧美、日本同行普遍关心的方向。根据CNIPA在2024年加入五局《PPH改进倡议》后公布的数据,CNIPA每年受理的PPH请求约5,000件,在已结案的PPH案件中,总体授权率约为85%——其中约3%无需答复审查意见即获授权,46%在答复一次审查意见后获授权,24%在答复两次审查意见后获授权,即近四分之三的授权案件在两轮审查以内即可完成。首次审查意见平均在不到2个月内发出,案件从PPH获批到结案平均用时约8个月,两项指标均明显优于CNIPA在改进倡议下设定的目标,这与我们团队这些年经手的PPH案件情况也基本吻合。对于希望把专利尽快在中国落地的海外申请人来说,PPH称得上是一条已经被大量案例验证、值得优先纳入布局的加速路径。

写在最后

中国企业出海的脚步早已遍及全球,欧洲同行也在持续把案子送来中国,专利事务正变得越来越双向,也越来越全球化。铸成律师事务所专利团队常年处理跨法域的专利申请与审查协调工作:无论贵方的下一站是欧洲、美国、日本,还是其他海外市场,欢迎联系我们的专业团队,我们均可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支持。

数据来源

  • EPO Technology Dashboard 2025(中国申请量、排名、增速、重点领域数据)
  • CNIPA官方报道,2026年3月:中国跃居欧洲专利申请第三
  • 日本特许厅(JPO)PPH Portal 统计数据,2020年CNIPA/EPO双向PPH请求量
  • CNIPA 2024年PPH改进倡议相关公开数据(授权率、审查周期)
  • Barker Brettell / euro-ip.com、Hindles、Haseltine Lake Kempner、Venner Shipley 关于EPO PPH与PACE适用范围比较的公开分析
  • Regimbeau、Greaves Brewster 关于EPO在PPH案件中仍独立完成检索与实质审查的公开分析

 

王沫
顾问 | 专利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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