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交易类——带商标标识的销售合同、发票、订单、物流单据,注意发票上的商品名称应与注册类别对应。
二是商品实物类——带商标的商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并保留可证明时间的生产批次记录或检测报告。
三是宣传类——展会资料、正式渠道的广告投放合同与刊播凭证、经公证或时间戳固定的网页;仅有自建官网与自有社交账号内容时,证明力相对较弱。
四是平台类——电商平台后台的商品链接、交易流水与店铺后台记录,建议定期导出并做时间固定。若商标由关联公司或被许可人使用,应保留书面许可文件,否则该使用可能被认定与注册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