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成
视角
马来西亚商标是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独特标志,可涵盖名称、文字、短语、logo、符号、设计等传统元素,也包括颜色、气味、声音等非传统类型。在使用中,注册商标可标注 “®”,未注册商标则标注 “™”。
商标能为权利人提供专属使用权,权利人可授权他人使用并收取费用,同时还能有效阻止仿冒者等不正当竞争者使用相似标志。其中,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权利人可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未注册商标则依据马来西亚普通法中的 “仿冒行为” 相关规定获得保护。
负责马来西亚商标事务的官方机构是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且马来西亚遵循《尼斯分类》(第 11 版),将商品分为 1-34 类,服务分为 35-45 类,支持多类别申请,同时也是《巴黎公约》和《马德里体系》的成员国。
在提交商标申请前,进行全面检索至关重要,这能确认商标的可注册性,避免后续出现异议或驳回情况。
1. 检索类型
(1). 商标检索:可针对文字商标、图形商标、数字商标和标签进行检索,需依据《尼斯分类》和《维也纳代码分类》(图形商标适用)。
(2). 延伸检索:除商标检索外,还建议对拟用商标进行公司名称检索和域名检索,以全面排查潜在冲突。
2. 检索渠道
(1). 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公司官网的在线检索工具(IP online search)。
(2). 东盟商标检索平台(ASEAN TMview),可获取东盟成员国的商标数据。
(3).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全球品牌数据库(Global Brand Database)。
(一)申请类型
1. 普通申请:不主张优先权,可通过线上(MyIPO 官网)或线下(提交纸质表格)两种方式提交,支持单类别或多类别申请。
2. 公约申请(优先权申请):若申请人已在《巴黎公约》成员国提交过商标申请,可在首次申请日起 6 个月内,在马来西亚主张优先权提交申请,享受与首次申请相同的申请日。
(二)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准备好申请人信息、商标图样、商品 / 服务清单等材料,提交至 MyIPO。
2. 审查阶段:审查员会核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若提出异议或要求修改,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答复,否则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人对审查结果不满,可向法院提起上诉。
3. 公告阶段:申请通过审查后,会在官方公报上公告,公告期内(自公告日起 2 个月),任何第三方均可提出异议。
4. 异议处理:若收到异议通知,申请人需在 2 个月内提交答辩书;随后双方需提交包含证据的法定声明,异议方还可对申请人的证据进行回复;最终由 MyIPO 作出准予注册、附加条件注册或驳回注册的决定。
5. 注册与领证: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将获准注册,商标有效期自申请日起 10 年,注册后会颁发注册证书。
马来西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10 年,自申请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前,权利人可申请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同样为 10 年,以此确保商标长期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