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2019商标法案》的新变化

铸成
视角

11月20
2019

作者: 韩莹

2019年7月2日,马来西亚下议院通过了《2019商标法案》(Trademarks Bill 2019),随后在2019年7月23日马来西亚上议院也通过了该法案。目前马来西亚《2019商标法案》正在等待最高元首的批准。

与马来西亚《1976年商标法》相比,马来西亚《2019商标法案》进行了大量的修订,主要变化如下:

1)加入《马德里议定书》(Madrid Protocol),增加了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注册的规定

2019年9月27日,马来西亚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交存了加入《马德里议定书》的正式文本,马来西亚成为了马德里组织的第106个成员国,《马德里议定书》(Madrid Protocol)将于2019年12月27日在马来西亚生效。

《2019商标法案》促进了《马德里议定书》(Madrid Protocol)在马来西亚的执行。对中国商标申请人而言,在马来西亚的注册申请既可以直接向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递交,也可以在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中指定马来西亚。

2)引入并认可了非传统商标和集体商标

《2019商标法案》更新了“商标”、“标识”的含义,引入了非传统商标(例如“shape of goods or their packaging, colour, sound, scent, hologram, positioning, sequence of motion or any combination thereof”)和集体商标,从此非传统商标、集体商标可以在马来西亚获得保护。

3)允许了一标多类申请,规定商标可以分割、合并

《2019商标法案》允许可以一标多类递交商标申请,同时对于申请中或者已注册的商标,商标权利人可以申请分割、合并。

新法案使商标申请流程更加灵活,对商标申请人而言,可以将一标一类的商标申请合并从而降低商标未来的维护成本。

4)商标申请日的规定

《2019商标法案》规定了商标申请日为商标符合官方形式要求的日期,不再是官方收到商标申请之日的日期。这意味着如果商标在递交申请后出现补正,则商标申请日将会延后。

在新法案中,商标优先权日期仅仅在检索在先商标时有影响,对商标的申请日将无任何影响。

5)废除了防御商标

《2019商标法案》废除了防御商标,已注册的防御商标仍然有效。

6)商标注册证书将依申请颁发,官方不再主动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2019商标法案》中如果商标获准注册,官方仅会下发商标注册通知,商标申请人如需要取得注册证书将需要缴纳官费后向官方申请颁发注册证书。

7)废除了商标使用人登记制度

《2019商标法案》废除了商标使用人登记制度,规定商标使用人在获得商标权利人书面授权后便可以使用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可以登记备案,且非强制登记备案。

8)商标保护的范围扩大至关联商品/服务上

旧法中,商标侵权行为的定义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已注册商标相同/类似商标的行为。而《2019商标法案》将侵权行为重新定义为在关联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已注册商标相同/类似商标的行为。新法案将商标保护范围扩大至关联商品/服务上。

9)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扩大至相同/类似商品/服务上

旧法中,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仅仅在相同商品/服务上受保护。而《2019商标法案》将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扩大至相同/类似商品/服务上。

此外,马来西亚《2019商标法案》对商标侵权的救济、惩罚等也做出了新的规定,确认了已注册商标的财产属性等。

结语

马来西亚《2019商标法案》在旧法的基础上做出了较大的修订,既适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也在兑现《2025年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的承诺,有望于《马德里议定书》(Madrid Protocol)在马来西亚生效前(即2019年12月27日前)正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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