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成商事法务团队成功协助某知名食品饮料公司投诉香港“影子公司”

铸成
视角

02月18
2025

近期,铸成商事法务团队成功代理国内某知名食品饮料公司在香港对恶意仿冒的“影子公司”进行公司名称投诉,并获得香港公司注册处认可,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由于香港对公司名称注册的审查相对宽松且注册费用较低,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立与一些著名公司名称十分相似的公司(俗称“影子公司”),从而使公众误认为这些公司与某著名公司存在关联。这些“影子公司”的经营者常常将相似名称用于商品和服务上,借助著名公司的商誉谋取不当利益。

目前香港《公司条例》提供了针对“影子公司”的行政救济途径。铸成商事法务团队在监控到这类“影子公司”线索后,立即展开评估并向客户汇报。基于以往的投诉经验,团队迅速收集并整理了客户及其关联公司的公司名称相关证据。尽管距离获得更名指示的期限已不多,但团队高效完成了投诉材料的提交,并与公司注册处相关部门进行了多轮沟通,成功说服相关部门对本次投诉的认定。最终,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团队成功为客户获得了处长发出的更名指示。

客户是一家历史悠久的知名食品和饮料公司,数十年来一直保持着极高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其产品远销海外,成为中国品牌建设的典范。本次投诉的成功有力地保护了客户的商誉和在公司名称上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客户打击“影子公司”生产销售的仿冒产品提供了极大帮助。通过命令该公司更改名称,能够有效制止其生产和销售印有仿冒公司字号的产品,并为后续维权证明该公司恶意提供有力证据。此次投诉不仅维护了客户的品牌形象,还进一步巩固了其在市场上的领导地位。

铸成团队也在此提醒相关权利主体注意对这类“影子公司”的监控,并对这类仿冒公司名称的行为采取积极措施,以维护自身的商誉和利益,同时保护消费者和公众的权益。相比诉讼,通过公司注册处进行投诉能够花费较少的成本在短时间内获得有效救济,可以说是权利人的最优选。根据《公司条例》规定,处长可以在“影子公司”公司名称注册日期后的12个月内,以书面通知指示该公司更改公司名称。为保证注册处能有充分时间对投诉材料进行审查,建议权利人最晚在“影子公司”注册日期后的10-11个月内尽早提交相关投诉,以避免错过最佳救济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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