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华星公司”)在向台湾由田新技股份有限公司(“由田公司”)发出订购意向书之后,以双方确认的报价和产品规格,向由田公司提出购买意向书并指示其提前进行资材采购及制造设计。后华星公司要求取消该订单,由田公司拒绝,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由田公司委托铸成对该争议事宜出具法律意见。铸成在调研适用法律法规和有关案例之后,对法律适用问题和救济途径作出了明确结论,并对缔约过失责任、诚实信用原则、订购意向书的法律问题以及审理期限等实体与程序上的争议焦点做出了分析,为客户提供了明确、专业的法律建议。
铸成积极与太重和VLI就本案证据搜集事宜进行沟通,并指示McGuireWoods在向法院申请延期之后开展与原告的和谈,多次与McGuireWoods进行电话会议以推动案件进展,更是飞至美国参加本案的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和原告的撤诉。
在该项目中,铸成根据客户问题与指示提出各种建议和方案,有效并及时地完成审核项目,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此次合作为ITW首次委托中国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知识产权调查事宜,也成为ITW与铸成持续至今的友好合作的良好开端。
铸成根据谈判结果与客户指示审查和修改设计合同,尤其是就设计费支付、税费缴纳、保险购买、作品权利归属等问题提供修改意见。针对前述问题,铸成均以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一一作出解答,铸成的专业与高效得到客户的肯定与认可。
铸成从双方谈判伊始即介入,对双方在各个阶段的谈判结果均提供有效法律意见和建议,包括知识产权归属及保护、权利行使、权利评估、利益分配、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前述意见及建议基本为客户采纳并写入协议草案,铸成依据客户指示起草正式合作开发协议。
由于我方代理律师的力争,原告与所有被告达成和解协议并撤销诉讼,《中国装饰杂志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我方律师通过代理行为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杭州耐德,基于其拥有的净水器专利,已经向包括科勒、海尔、A.O.电热水器在内的多家公司提起了一系列专利侵权诉讼。我们进行了几轮完整的现有技术搜索,并最终找到了有利的现有技术参考。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专利侵权诉讼关联的专利无效案件。铸成代表无效请求人江苏美的清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请求人”或“美的”)请求宣告专利权人为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专利权人”或“莱克”)的发明专利ZL201510044589.X(以下称为“涉案专利”)无效。在此之前,莱克曾在2017年11月基于涉案专利针对美的发起了专利侵权诉讼,主张美的制造和销售的“美的Midea B5(VM1712)”型号床用吸尘器产品落入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和4-7的保护范围,请求美的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人民币100万元。美的和莱克都是江苏省规模较大的吸尘器生产和研发企业,涉案专利为相关吸尘器产品中的重要部件,作为专利侵权诉讼的被告,美的迅速启动了专利无效工作。
铸成作为异议人代理人,收到客户指示后经过仔细调研提交了详细的商标对比论述,并提交了异议人及引证商标的驰名证据,最终获得商标局支持,依法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并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就引证商标进行驰名商标保护。
我们客户的中文名称及其品牌正面临着淡化的风险。铸成主办律师指导其团队制定了防淡化计划,并与团队成员一同将之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