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成律师团队接受被告吉深圳百果园公司委托后,立即与被告展开深入沟通,认真研究,精心设计了应诉策略成功说服法院支持了被告的抗辩主张,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本案被评为2019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2019年度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2019杭州法院知产司法保护十大案件等。
铸成律师事务所代理苹果公司就白水县白宝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白宝汇BAIBAOHUI及图”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局近日下达决定,对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该决定中再次认定苹果公司注册并使用在“计算机;手提计算机”商品的苹果图形为驰名商标。截至目前,苹果图形已被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约七十四次。
2017年在常规商标监测中发现目标商标初步审定并公告,及时汇报客户国航后收到指示提交异议申请。铸成作为异议人代理人,收到客户指示后经过仔细调研提交了详细的商标对比论述,并提交了异议人及引证商标的驰名证据,最终获得商标局支持,依法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并支持了异议人的全部异议理由(包括在先商标权、在先著作权和认定驰名商标)。
该案中,铸成律师事务所代理专利权人郑志祥应对绍兴柯桥吉瑜绣品有限公司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最终,复审委认可了我所的陈述,并对涉案外观设计专利作出了维持有效的判决。